時薪190~190元 新北市板橋區 無工作經驗 今天剛更新
一、聘任日期:
即日起開始上班~115年07月24日
二、上班時間:
每日08~12點(每日共計4小時,每周共計20小時)
(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國定假日休息)
三、工作內容:
(一)提供特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協助班級教師照顧特生、協助班級活動進行。
(二)每日上通報網撰寫特生觀察記錄。
四、待遇與福利:
(一)(時薪制)依勞基法基本時薪計算,依法投保勞健保,有特休。(每月10日發薪)
(二)員工子女、孫子女可優先入學。(詳細依教育局招生簡章規定)
五、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須參加36小時職前訓練(到職後3個月內完成,或進用日前3年內已完成)
(三)加分條件:具幼教或特殊教育相關經驗者佳
六、繳交文件:
(一)最高學歷證明
(二)三個月內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可後補)
(三)身份證影本
(四)郵局或元大銀行存摺影本(非元大帳戶須扣除手續費)
(五)教保資格證明(如教師證書或教保員證書,非必須)
七、其他:
1.全園教職員工須對同仁、家長、幼兒採取正向、友善的態度互動。
2.有關園內文件、幼兒、家長的相關資訊,應予嚴守保密原則。
3.中午由學校供餐。(請自備餐具)
八、聘任相關條件與辦法說明: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規定,職前訓練: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學生助理員(以下統稱2者為助理人員)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
在職訓練:助理人員每年應依下列時數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在職訓練:
月薪制:24小時以上。
時薪制:9小時以上。(★本案為時薪制)
訓練課程以案例及實作為主;並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3小時以上。
https://kidedu.ntpc.edu.tw/p/406-1000-13722,r126.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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