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5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3天前更新
一、工作內容:
1.臨床檢驗相關業務(抽血、尿液、糞便、血液、生化檢驗等)。
2.配合科內業務需求指派任務。
3.科內臨時交辦事項等。
4.上班時段以急診小夜班及大夜班為主,需配合本科假日輪值。
二、工作津貼:
1.有留任津貼制度,試用期滿3個月通過評核,留任二年提供留任津貼10萬元。
2.有久任津貼制度,任職第3 年起,每年3萬。
3.有提敘制度,具區域教學醫院工作年資,每2 年提敘1級,最高可提3級。
4.績效獎金(視營收)。
5.生日禮金800元。
6.每年晉級調薪1000元。
7.提供單身員工宿舍,內有冷氣及獨立衛浴設備。
三、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專科以上(含),醫事技術科系或檢驗科系畢業
3.具醫事檢驗師證書
錄取名額: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有效)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通訊或親至本院病理檢驗科報名。
2.掛號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病理檢驗科 許嘉玲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3.報名應繳證件:a.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b. 畢業證書影本 c.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d. 醫檢師證書影本 e. 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實習,貼兩吋正面照片
4.以上參加甄選人員報名時所繳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不論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或錄取與否,一律均不予退還。
五、考試方式、時間、地點:
1.方式:專業科目筆試及口試。
2.時間: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3.地點:病理檢驗科會議室。
六、聯絡人及電話:廖緯蓁/彭曉婷 03-3384889轉 2234、2237。
(email:coffeepeng@gmail.com)
七、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八、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分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人員自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評核未通過者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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