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6005~41545元 桃園市中壢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經費報支及採購案件之審核監辦。
2.公文及統計報表處理。
3.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公務人員侍親留停期間(115年4月7日起至116年4月6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6,005元,碩士學歷薪資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展開 勞保週休二日特別休假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