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6005~41545元 桃園市中壢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技師)。
二、工作內容:
1.辦理校舍新(整)建、修繕等工程契約履約管理。
2.營繕工程採購業務及例行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依學歷起敘外,對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之職前年資,得依相關規定採計提敘。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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