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南市新市區 5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1.對於人力資源制度面有全方位經歷。
2.導入系統。
3.勞動檢查應對。(勞動檢查所與勞工局)
4.勞動相關法令需熟悉與應用(勞動基準法、請假規則、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就業服務法等)。
5.外勞人員管理與仲介事項協調。
6.負責營造、建設、產後護理之家的人員招募。
7.薪酬制度設計。(包含各項獎金)
8.需要能出差。
9.有與高階主管討論的工作經驗。
10.需管理部分總務與外籍移工事項。
11.其他主管交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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