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高雄市三民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工作職責:
能獨立完成分派之漁電共生容許案。包含案場的養殖規劃、生產流程、養殖工程、養殖財務設計、申請容許文件的撰寫、簡報製作、主管機關意見審查回覆。
工作內容:
1. 場域設計前與漁民、內部養殖團隊溝通養殖規劃 (基地配置、進排水配置、相關養殖設備配置、養殖物種與密度設計、養殖動線等。包含出席相關現勘)。
2. 與養殖戶、利害關係人雙向溝通討論案場的規劃設計,後續修正 (養殖池的設計、放養物種、密度、養殖合作等)。
3. 與內部工程團隊討論協調養殖工程的執行方式或替代方案。
4. 執行養殖計劃書、容許申設文件的撰寫製作、送審與備審工作 (包含出席相關審查會議),意見審查回覆。
5. 熟悉各式養殖設備與特性,並能進行不同的設計與搭配。必要時撰寫變更申請書。
6. 協助組員養殖計畫的研擬及分析,養殖系統建置期間的區位確認、調整。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或與職務相關之工作。
有漁電案場申設經驗、專案管理經驗、養殖容許經營計畫書撰寫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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