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1640~4164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工作內容
執行放射診斷臨床檢查業務。
協助放射科相關行政業務及主管交辦事宜。
工作待遇
一、聘一等,薪資41,640元,依規定調薪。
二、享福利金(依業績而定)。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筆試及面試:二項滿分皆為100分,75分合格,按總分高低排序錄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具備醫事放射師證書。
2.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放射或醫學影像技術相關學系畢業。
3. 具實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者。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4. 個人履歷表
5. 最高學歷證明
6. 醫事放射師證書
7. 體檢表
(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游離輻射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之檢驗報告)
除應繳文件外,若有其它與放射診斷業務相關之資格或修課證明,亦可提供。
注意事項:
意者請於即日起(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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