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6970~369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工作內容
1. 長照個案管理及定期追蹤服務使用情形。
2. 依個案需求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長照服務資源。
3. 個案及家屬之服務諮詢、溝通與問題協調處理。
4. 長照服務單位聯繫、服務協調及品質追蹤。
5. 社會福利及其他相關資源轉介與媒合。
6. 個案訪視、相關紀錄及行政資料建置。
7. 參與個案討論、跨專業或跨單位協調。
8. 配合長照相關業務推動、社區宣導及相關業務執行。
9. 其他主管臨時交班事項。
工作待遇
1. 新臺幣36,970元/月。
2. 享三節福利金及年終獎金。
3. 享休假補助費。
4.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5. 在職期間於本院就醫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1. 筆試(30%):總分100分,70分合格。
2. 面試(70%):總分100分,70分合格。
3. 中文打字:必要時現場實測。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A單位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年齡、男女不拘。
2. 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領有師級以上證書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
(2) 碩士(含)以上畢業,為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3. 具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專科(含)以上畢業,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4. 具三年以上相關長期照顧服務工作經驗:
(1) 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3) 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5. 具備中文輸入30字/分以上證明者尤佳。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試,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
2.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 中文輸入技能認證(無則免)
4. 最高學歷證件
5. 體檢表:檢具三個月內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檢驗、水痘、麻疹、德國麻疹等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儘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展開 有休息寢室員工餐廳自強活動國內旅遊員工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