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7984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專任高級專員(組長)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工作內容:
1. 綜合規劃本會與各分會之設備維護、電信郵務、交通、營繕工程規劃、水電維修等。
2. 綜理各項採購、財務與出納事務管理。
3. 監督指導本會資訊事務。
4. 協辦支援其他業務單位各項活動、會議。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電腦專長:
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月薪新台幣47,984元,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特殊狀況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可排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男女不拘。
(三)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五)具相關管理經驗二年以上。
(六)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10%
(1)自傳(10%):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備註:書面報告(1)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90%):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博愛路164號5樓)
七、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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