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4120元 澎湖縣馬公市 5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工程員」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本職缺如提前完成甄選作業,將提前截止報名並關閉職缺公告,恕不另行通知,敬請留意。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工程員】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同等學歷)以上土木、建築、機械、電機、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
(二)具備證照:具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土地代書、工地主任或(營造業)品管工程師等以上任一資格檢定證書。
(三)經歷:辦理軍事機關或公家機關工程採購業務經驗、工程履約管理、專案管理等5年以上經驗者。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主要執行新建工程案專案管理,有關專案各項協調及相關整備事宜。
(二)職務內容:
1.綜理工程執行之技術性問題研究、修訂與精進。
2.擔任專案計畫主持人負責管理建案規劃設計及預算執行,掌握全案成本、進度及推動(含協助其他計畫新建大樓建案)。
3.負責執行專案所需各項文書、行政作業以及一般行政業務輪替值勤。
4.執行院方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並配合醫務行政室及翔醫專案小組任務需求彈性調整。
6.工作地點須配合翔醫專案指定地點上班(提供住宿)。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以雇二等一級44,120起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聘三等一級53,920起薪(含地域加給)。聘雇人員年度考成結果在乙等以上者,服務本等職務屆滿一年以上者,於每年1月1日辦理晉支薪級一級,但以晉至本等最高薪級為限。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口試、術科。
(二)筆試命題範圍:政府採購法、專案管理、營建管理。
(三)術科:標案管理系統登載。
八、錄取標準:筆試40%、口試30%、術科30%,筆試、口試、術科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 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進用(聘雇)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進用(聘雇)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聘雇)單位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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