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中壢區 10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1. 擬定人力資源政策,訂定選、訓、用、留的計畫,以達成企業的短中長期目標。
2. 建立完整的召募與任用制度,讓企業具備招募優秀人才的優勢。
3. 建立符合企業文化的人才發展體制,以有系統的培訓員工,強化企業的人才資本。
4. 建立績效管理與薪酬制度,訂定調薪政策、獎酬制度、退休金制度,以維持企業的競爭力,留下優秀人才。
5. 年度計畫的擬定、貫徹與執行
6. 調解勞資爭議、處理員工資遣解雇等特殊人力資源相關議題。
7. 依據企業或組織既定之政策或目標,研訂總務工作計畫,監督並付之實施。
8. 統籌公司各項總務工作之支援及協助。
9. 上級主管交辦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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