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資格條件:
具備社會、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相關專業證照者。 - 具備二年醫學中心資格,或精神復健機構五年資格。
1. 負責精神科康復之家住民管理,與主管機關、醫療體系及家屬保持良好的溝通。
2. 人力排班管理:負責領導機構運作,排班,進行日常督導及統合專業人合作 。
3.機構管理:康復之家日常運作、行政作業。
4.依衛生福利部相關法規準備評鑑及督考。
5. 與團隊一起活動策劃:設計康復相關活動,促進住民的社交互動及生活自立。
7.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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