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5308~45308元 台北市北投區 4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負責「鬧熱關渡節」整體籌辦與執行(含企劃發想、資源整合、跨單位協調與現場執行)。
(二)與在地社區、文化團體建立合作關係,辦理溝通協調與會議,推動合作計畫執行,促進學生參與,落實大學社會責任(USR)。
(三)導入SROI評估機制,建立社會影響與文化價值量化指標,進行成效分析。
三、公告日期:115年5月13日
四、聘用期間:自115年6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五、待遇:月支薪資新臺幣45,308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碩士以上,具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長:具備行政、藝術、教育、社會人文相關領域經驗。
(四)具大型活動辦理經驗且熟悉關渡社群者尤佳。
(五)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具文件排版、簡報製作及資料統整能力。具網站編輯、社群經營與美編能力尤佳。
(六)能獨立作業,亦擅於溝通協調。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依計畫需求配合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合併成一個pdf電子檔(檔名請改為姓名),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5年5月18日前Email至iris26521082@student.tnua.edu.tw。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811,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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