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萬華區 10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1.代表甲方工地監造事務,擬定工程監造計畫事宜及報告。
2.審核承包商所提之施工、品管等計畫及進度協調之工作。
3.督導監造工程師執行業務。
4.與承包商共同研討圖面之疑問及解決方案。
5.工程文件之核定與擬辦,主持或參與工地協調會。
6.施工作業之查核與檢驗與估驗計價程序之複審。
7.有地下5F地上28F,SRC經驗
有逆打工法尤佳,及鋼結構施工管理實務。
8.整體机電工程及設備工程與建築工程整合經驗。
9.協調能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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