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1898元 新北市淡水區 2年工作經驗 今天剛更新
1.提供服務使用者申請,評估服務,以及服務宣廣。
2.服務使用者分派及相關工作人員督導。
3.統籌服務使用者個別化服務計畫相關執行。
4.協調中心服務與服務使用者相關權益事宜。
5.提供家庭支持服務,諮詢及資源連結、親子服務等。
6.開發與維持社區資源並運用於日照中心服務。
7.辦理服務使用者權益維護業務活動,如家長會等。
8.志工招募、志願服務規劃及志工管理。
9.中心服務月報表及依契約應辦理相關資料核備等業務。
10.安排與參與內外部會議、在職教育訓練。
11.每年工作計畫、經費預算之擬定與執行。
12.承接臨時交辦事項。
※41898元起薪。專業加給另計(取得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每月增加4,000元,每年得依專業服務費年資加給考核情形晉階 1 次,最高晉陞至第 7 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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